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 English 尚未施行
【法宝引证码】CLI.4.5181999
-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2号
- 公布日期:2023.11.01
- 施行日期: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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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尚未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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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位阶: 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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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 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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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分类: 突发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2号)
部长 王祥喜
2023年11月1日
2023年11月1日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
为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保障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