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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2023年9月18日)

【法宝引证码】CLI.4.5176736 

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


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
  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
商标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1
“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
  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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