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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English 尚未施行

【法宝引证码】CLI.4.517528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2号)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已经2023年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8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 罗文
2023年8月29日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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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上述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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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
  企业名称的申报和使用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尊重在先合法权利,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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