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3件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涉汛矛盾纠纷典型案例 English
【法宝引证码】CLI.3.5175140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3件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涉汛矛盾纠纷典型案例
(2023年8月30日)
7月底8月初,受台风“杜苏芮”影响,华北、黄淮等地出现极端降雨过程,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北京、河北等地受灾严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能动司法,延伸诉调对接,抓实诉源治理,为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为指导各级法院审理好相关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精选3件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涉汛矛盾纠纷典型案例公开发布。本批典型案例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心系民生,为民解忧,传递司法温情。面对灾情,人民法院积极主动作为,及时解决受灾特殊群体急难愁盼问题,充分保障受灾群众合法权益,传递民生至上的司法温度。在案例1中,人民法院主动靠前服务,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高效化解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妥善解决受灾家庭未成年人抚养问题,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坚持能动司法,注重源头解纷。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延伸,可以有效预防和解决纠纷,服务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大局。涉灾矛盾纠纷的快速有效化解,有利于减轻当事人的讼累,服务保障好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案例2中,人民法院快速妥善化解涉灾房屋损害赔偿纠纷,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在灾后稳定人心、修复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案例3中,人民法院通过“放水养鱼”之举,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不仅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也激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热情。三是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多方联动发力。人民法院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实时掌握涉讯案件信息,主动延伸职能,第一时间开展纠纷化解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对接,做好多元解纷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力助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全力做好涉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帮助受灾人民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案例目录
案例1:樊某诉高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案例2:王某与某物业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例3:某环保公司申请解除保全案
案例1:樊某诉高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7日,原告樊某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将与被告高某的婚生子抚养关系变更至其名下。经了解,原告樊某与被告高某离婚后,原协议约定婚生子由高某抚养,在门头沟区斋堂镇生活。因受灾情影响,被告住所地斋堂镇房屋受损严重,无法居住,年迈父母亦需要安置照顾,经济状况紧张,原告现住所因灾影响较小,更有利于孩子学习生活。得知情况后,立案窗口马上联系审判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充分了解被告当事人受灾情况、灾后重建、扶养受灾父母及子女的学习生活需求,从双方经济状况、子女成长重要性等角度,加强释法明理,一小时内就做好了双方工作,就子女变更为由原告樊某抚养及抚养费支付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
此次洪涝灾害影响严重,妥善高效化解受灾群众矛盾纠纷,守护未成人身心健康,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尤为重要。本案从立案到当事人拿到生效文书,全程用时1小时,一纸调解书增强了当事人的安全感,消除了后顾之忧,双方当事人吃下了“定心丸”,也能安心、放心、专心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