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关于申报“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成效评估与成果凝练项目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5.5176265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关于申报“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成效评估与成果凝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3年度工作计划,中国科协拟组织实施“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成效评估与成果凝练项目(项目编号:KCZG2023-01)。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内容
面向参与“科创中国”建设的党政机关、全国学会、地方科协、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专业服务机构等,采取问卷调查、现场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系统总结“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成效和特点亮点,挖掘具有科协特色的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提升“科创中国”的重要意义。同时,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科协主责主业,立足科协所长所能,围绕进一步提高“科创中国”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效能、夯实“科创中国”平台基础、完善产学研融合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等提出对策建议,为科学谋划下一阶段“科创中国”工作提供支撑。 考核指标
1.对“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梳理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报告1份、典型案例汇编1份(不少于20个典型案例)。
2.动态跟踪2023年科技服务团、系列品牌活动项目实施情况,定期调研服务进展、梳理成果成效,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形成2023年科技服务团工作综合评估报告1份、工作总结1份,配合遴选优秀科技服务团,并形成典型案例。
3.组织召开3次左右专家讨论会,听取和提炼不同方面专家的意见建议。
4.在以上工作基础上,着眼提高“科创中国”大局贡献度,形成不少于2万字的专题报告1份,并凝练3000字左右的建议报告1份,以及下一阶段“科创中国”提质规划方案1份。 项目数量与金额
1项,不超过80万元。 完成时限
2023年11月底前。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熟悉中央财政项目实施管理,具备相关项目任务服务资质,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目标。
2.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如有协作单位,需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联合申报的项目,默认牵头单位为第一申报单位。
3.申报项目经费预算应符合《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并详列测算依据。报送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民政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