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2.5175742
国务院关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3〕8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台办:
你们关于报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立足东莞对台交流合作基础和粤港澳大湾区资源禀赋,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深入推进要素开放和制度开放,充分发挥台胞台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